[国企倒闭的情况下员工怎么处理国企倒闭职工补偿标准是什么]国企倒闭的情况下员工怎么处理国企倒闭职工补偿标准是什么

员工管理 2018-01-13 专注教育 晴天

【www.jxxyjl.com--员工管理】

国有企业

国企倒闭的情况下员工怎么处理?国企倒闭职工补偿标准是什么?

国有企业,在国际惯例中仅指一个国家的中央政府或联邦政府投资或参与控制的企业。在中国,国有企业还包括由地方政府投资参与控制的企业。政府的意志和利益决定了国有企业的行为。国有企业作为一种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同时具有营利法人和公益法人的特点。其营利性体现为追求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其公益性体现为国有企业的设立通常是为了实现国家调节经济的目标,起着调和国民经济各个方面发展的作用。

 国企地位

国企倒闭的情况下员工怎么处理?国企倒闭职工补偿标准是什么?

国有企业具有一定的行政性。由于历史原因,中国国有企业的分类相当复杂。国际惯例中,国有资产投资或持股超过50%的企业即为国有企业;而中国大陆及中国台湾的国有企业,一般指单纯的国有资产投资的企业。当然法律对国家参股的企业也有所规范。

 国企性质

  所谓国企的性质,就是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性质。所谓全民所有制企业,实质就是企业生产资料归全体人民共同所有的企业。而所谓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性质,就是生产资料归全体人民共同所有的企业所具有的性质。因而,所谓国企的性质,实质就是生产资料属于全体人民共同所有的企业所具有的性质。

 国企倒闭的情况下员工怎么处理?

国企倒闭的情况下员工怎么处理?国企倒闭职工补偿标准是什么?

企业职工的分类

 1、已离退休的职工。

  统计这部分职工的人数、年龄,为测算和提取余医疗费打下基础。

 2、在册职工。

  (1)统计提前退休(职)人员的人数、性别、年龄,为以后测算和提取养老保险费、余命医疗费打下基础。提前退休(职)人员包括: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特繁工种(包括有毒有害工种)连续工龄满十年且在特繁岗位工龄达到规定退休年限(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累计8年,从事特别繁重和高空工作累计10年,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9年)和连续工龄满30年以上、符合病退(职)的职工。

国企倒闭的情况下员工怎么处理?国企倒闭职工补偿标准是什么?


  (2)剔除以上职工后的剩余人员,以1986年10月1日为界线划分为两类。一类是1996年10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固定工。包括1986年10月1日后至1995年1月1日以前国家安排的统招统分的大中专毕业生、国家安置的转业干部、退伍军人;1987年底前入校的技校生。二类是1986年10月1日以后招收的合同制职工。包括1988年及其以后入学的技校生和1995年1月1日以后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国家安置的转业干部、退伍军人等政策性安置人员。要分别核实统计固定工,合同制工的工作年限(工作年限均按虚年度计算)。

党组

党组成员是不是实职领导,实职领导和非领导职务什么区别

党组是指由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成立的小组。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党组的任务主要是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团结非党干部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工作。党组的设立和党组成员,由批准成立党组的党组织决定。

 党组成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党组成员是不是实职领导,实职领导和非领导职务什么区别

第一,党组只能由党的委员会批准成立。哪些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成立党组,哪些不成立党组,应当由党委决定。

  第二,只有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可以决定在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成立党组。

  第三,在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并不是必须和只能成立党组,而应根据工作需要和具体条件确定。例如,有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不足三人,就不具备成立党组的起码条件;又如某些人民团体和经济组织、文化组织,任务比较单一,只需建立党的基层组织,而不必成立党组党组成员由批准成立。

 党组成员是不是实职领导

  据了解,并不是所有的党组成员都是实职领导,有一部分党组成员属于非领导职务。

 实职领导和非领导职务什么区别

 实职领导

  所谓实职性领导就是指非虚设的、有实际权力和责任的职务。

 非领导职务

  1993年8月14日颁布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将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两类。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享受相应级别和待遇,不具有行政领导职责。

  领导干部由于各种原因改任非领导职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享受相应级别和待遇,不具有行政领导职责。

  领导干部转为非领导职务后,有的能够继续坚守岗位,积极发挥余热。但也有不少由于单位疏于管理,致使其游离于管理之外,造成大量的人才浪费,加剧机关人浮于事,造成新的社会不公。

  随着中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机构改革的深化,转为非领导职务的领导干部的人数,还会越来越庞大。如何管理好、使用好这些“转非”干部,已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领导职务指哪些?

  领导职务指的就是局长、副局长、处长、副处长这一类有实职实权的。

 非领导职务指哪些?

  非领导职务就是调研员、副调研员这一类无实职的,只是工资待遇上与实职人员一样。



 二、破产安置对象

  破产安置的对象是指破产立案之日该企业的正式在册职工(含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结存的下岗职工)。在破产立案前已办理了调动手续和进“中心”已“双解”的人员,不属于在册职工,不再安置。

 三、职工安置办法和补偿标准

国企倒闭的情况下员工怎么处理?国企倒闭职工补偿标准是什么?

1、固定职工的安置。

  2、合同制职工的安置。

  在破产立案时合同未到期的职工,用人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部发[1994]481号文《关于印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根据职工在企业的工作年限,以职工本人破产当年月实际发放平均工资标准(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每满一年计发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同时,职工依法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合同,并到当地就业管理部门进行失业登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合同制职工生活费补助费测算方法如下:

  补偿总费用=∑(职工本人月工资×工作年限)

 国企倒闭职工补偿标准是什么?

国企倒闭的情况下员工怎么处理?国企倒闭职工补偿标准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根据法律规定,国有企业倒闭的,应该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

本文来源:https://www.jxxyjl.com/yuangongguanli/3975.html

Copyright @ 2011- 江夏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免责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京ICP备18818288号-1